替身退场:总裁的追妻火葬场

第2章

2 替身退场:总裁的追妻火葬场

雨夜里的选择

地下车库弥漫着潮湿的混凝土和机油混合的冰冷气味。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在空旷的空间里回荡,显得格外寂寥。我快步走向我的保时捷,只想尽快逃离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。

“阿言!等等!” 陶泊简的声音带着急促的喘息在身后响起,脚步声由远及近。

手腕被一股大力猛地拽住,迫使我停下脚步。雨水顺着车库入口的斜坡流淌进来,沾湿了我的裙摆。几缕湿发贴在颊边,冰冷的雨水顺着发梢滑入Dior高定的领口,激得我微微一颤。他身上那股熟悉的Creed银色山泉香水味,混合着雨水和一丝若有似无的、不属于我的甜腻花香,霸道地侵入我的鼻腔。

“你闹够了没有!”他胸膛起伏,雨水打湿了他的额发,几缕黑发凌乱地贴在饱满的额头上,平添了几分狼狈的性感。“不过是个玩笑!你想戴好戒指,我现在就去给你买!”他急吼吼地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个深蓝色的丝绒小盒子,动作近乎粗暴地打开。

Cartier经典的猎豹系列戒指,豹眼镶嵌着祖母绿,在昏暗的车库灯光和雨幕折射的光影里,散发着冰冷而昂贵的幽光。这枚戒指,曾经是我在珠宝杂志上多看了两眼的存在。

“你看,这才是给你的!现在就去换你喜欢的那个大克拉祖母绿!”他急切地将盒子往我眼前递,试图用物质的璀璨来掩盖他内心的慌乱和背叛的痕迹。雨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滴落,砸在丝绒盒子上,洇开深色的水渍。

我看着他,心底最后一丝微弱的火苗,也被这冰冷的雨水彻底浇熄。多么讽刺。他用砍价得来的垃圾货当众羞辱我,却又在无人的车库,掏出价值不菲的奢侈品试图挽回。在他心里,我黎玖言究竟是个可以用物质随意打发的女人,还是个必须用昂贵代价才能暂时安抚的麻烦?

“不必了。”我的声音比车库的空气更冷。我用力甩开他的手,那枚猎豹戒指在盒子里微微晃动,光芒刺眼。“留着给你的‘妹妹’吧,她那条十六万的裙子,配这个更合适。”

“你!”他脸上闪过一丝被戳穿的难堪,随即被更深的恼怒取代。“你简直不可理喻!”

“我不可理喻?”我嗤笑一声,解锁手机屏幕,指尖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,点开一个加密文件夹。屏幕冷白的光照亮了我们之间不足半米的距离,也照亮了他瞬间放大的瞳孔。

屏幕上,清晰显示着希尔顿酒店1807号豪华套房近三个月的消费记录。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刺目地排列着。而最近的一条,赫然显示着上周三凌晨的入住房费。我特意将那条记录放大,红色的日期标记像一记响亮的耳光。

“上周三,你告诉我,公司有个大项目要通宵攻坚。”我的声音平静得可怕,每个字都像淬了冰的钉子,“攻坚到希尔顿的豪华大床上去了?陶泊简,你真是日理万机啊。”

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,像一张被揉皱又展开的白纸。喉结剧烈地上下滚动,如同一条濒死的鱼。震惊、慌乱、被扒光的羞耻感在他眼中交织翻滚,最终化为恼羞成怒的咆哮:

“黎玖言!你居然监视我?!你找人查我?!”他像一头被激怒的困兽,眼睛赤红,额角青筋暴起。那副深情款款的假面彻底撕裂,露出底下狰狞的本来面目。

就在这时,他口袋里的手机如同救命的号角般疯狂震动起来,刺耳的铃声在寂静的车库里显得格外突兀。他像抓住救命稻草般飞快掏出手机,甚至来不及看来电显示就按下了接听键。

“简哥…” 电话那头传来安然带着浓重哭腔、刻意放软的嗓音,透过听筒清晰地飘散在空气中,“…简哥,雨好大,我…我好像迷路了…这里好黑,我好害怕…” 那声音充满了无助和依赖,任何一个雄性动物听了都会激起保护欲。

陶泊简脸上的怒意瞬间被一种混杂着心疼和焦虑的情绪取代。“小然?别怕!告诉我在哪?定位发给我!待在原地别动,锁好车门,我马上到!” 他语速飞快地安抚着,声音是我不曾听过的温柔和急切。

挂断电话,他甚至没有再看我一眼,仿佛刚才关于酒店记录的致命质问从未发生过。他转身奔向自己那辆火红色的法拉利488,动作快得带起一阵风。拉开车门,发动引擎,动作一气呵成,流畅得没有半分犹豫。

“阿言,安然她刚来北城,人生地不熟,这么大的雨,她一个女孩子不安全!我先去接她,回头再跟你解释!” 他隔着降下的车窗,匆匆丢下这句话,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“责任”和一丝对我“不懂事”的责备。

法拉利强劲的引擎发出一声咆哮,尾灯划出两道刺目的红光,如同两把烧红的利刃,瞬间割裂了车库外沉沉的雨幕,消失在滂沱大雨之中。那决绝的背影,竟比他当年单膝跪地向我求婚时,还要义无反顾,还要迅疾如风。

冰冷的雨水顺着车库顶棚的缝隙滴落,砸在我的肩头,寒意刺骨。我站在原地,像一尊被遗弃的石像。左手下意识地抚上右手无名指,那里空空如也,只留下一圈淡淡的戒痕。指尖触碰到微凹的皮肤,一种深入骨髓的钝痛从心底蔓延开来。

十年前。

逼仄的二十平米出租屋里,永远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和泡面的气息。唯一的小桌上,放着一盘难得奢侈的红烧肉,总共不过七八块。昏黄的灯光下,陶泊简小心翼翼地将最大最肥美的几块肉全都夹进我的碗里,堆得像座小山。他自己则端起盘子,将仅剩的一点油亮的酱汁浇在碗里干硬的白米饭上,用力拌了拌,吃得狼吞虎咽,还抬起头对我露出满足的笑容,牙齿上沾着酱色:“言言你多吃点!等以后公司上市了,赚大钱了,我天天给你买肉吃!我要让你天天戴大钻戒,戴鸽子蛋那么大的!”

那时他眼中闪烁的光芒,比钻石更璀璨,比星光更坚定。那时的贫穷,却有着千金难买的真心。

手机在掌心突兀地震动起来,将我从冰冷的回忆里拉回现实。屏幕亮起,是安然发来的消息。没有文字,只有一张图片。

点开。

照片是在某家顶级酒店的旋转餐厅拍的,巨大的落地窗外,是北城璀璨的夜景。水晶吊灯下,安然笑靥如花,对着镜头比着俗气的V字手势。她的面前,摆放着精致的法餐和醒好的红酒。而照片的焦点,是窗玻璃反射出的景象:陶泊简背对着镜头,正低头专注地切着牛排,他的侧影温柔而耐心。窗外漆黑的夜空中,恰好有一簇绚烂的烟花砰然炸开,点亮了半个夜空。

配文只有短短一句,却像淬了毒的匕首,狠狠扎进我的心脏:

【他说玫瑰俗气,烟花才配得上我的笑容。简哥今晚只为我一个人放。】

冰冷的雨水似乎顺着脊椎一路流进了心里,冻僵了四肢百骸。我靠在冰冷的车身上,仰起头,任由更多的雨水打在脸上,分不清是雨还是泪。原来,不是他不浪漫了,只是他的浪漫,早已换了女主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