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丈夫的逃婚未婚妻浸花后,丈夫后悔了
彝寨有里有个规矩,逃婚的女人要过一趟浸花。
浸花,名字好听,实则是酷刑。
在寒冬腊月把人泡在放满荆棘的冰水中,泡多久,夫家说了算。
我嫁进寨子三年,从没想过有一天这规矩会落到我头上。
可逃婚的不是我,是我老公陆望松三年前的未婚妻。
跟一个茶商跑了的女人周燕。
她回来了,族老要追罚。
陆望松知道消息后,对我说。
“阿悦,村规允许现任妻子代受,你替周燕受一次浸花。”
“她在城里待惯了,身子弱,浸花会死的。”
“我们就帮她这一次,只是走个过场,你不会怎么样的。”
我以为这是他心善。
哪知傍晚我去族长家送山货,撞见陆望松和族长说话。
族长声音压得很低。
“你的意思是,不仅让自己媳妇替周燕受这个罪?还要